一
回收
1、器械、物品包使用后,科室及時裝入污物箱內密閉保存,避免干燥。并在箱蓋記錄包名稱及數量。以便與供應室交接。避免在使用科室清點、核對污染器械、物品,減少交叉感染。
2、供應室工作人員定時上午10:00至12:00、下午4:30至19:00帶上清潔的污物箱按照規定的路線到臨床科室回收污物箱回收到科內。并與臨床科室人員交接、記錄。
3、回收后,回收人與清洗人員交接物品數量,并清點、核對包內物品是否齊全。每次回收后,清潔消毒回收箱,干燥存放。
4、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醫療廢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應中心轉再運處理。
二
分類
1、按個人防護要求著裝,與下收人員交接回收物品數量。
2、根據器械不同材質、性狀、精密程度、污染狀況進行分類。
3、損傷性廢物投入利器盒內,感染性廢物投入黃色污物袋內。
三
清洗
1、不同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目前暫采用手洗方法清洗。
2、清洗基本流程:預洗(自來水)——清洗(手工+酶)——漂洗(自來水)——消毒(濕熱消毒)——終末漂洗(去離子水或蒸餾水)
(1)預洗(3-5min)用流水去除明顯的污物(若污物變干,可多浸泡幾分鐘)
(2)酶洗(2-5min)酶可以分解有機物,抑菌防銹,自然降解,無殘留,水溫20-40℃帶關節的器械盡量打開。已凝固或污染嚴重處水面下刷洗。
(3)漂洗:用自來水沖洗(2-4min)
(4)終末漂洗:采用離子水或蒸餾水沖洗。
四
消毒
除感染器械浸泡消毒外,其余末用濕熱消毒法(小于等于90度,小于等于時間5min)處理
五
干燥
1、宜選用干燥設備進行干燥處理。根據無干燥設備的情況下, 使用消毒的低纖維絮擦布對器械。器具和物品進行干燥處理。
2、穿刺針、手術吸引頭等官腔器械,使用高壓槍沖或用95%乙醇進行干燥處理。
3、不應使用自然干燥方法進行干燥。
六
器械檢查與保養:
1、采用目測對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進行檢查。器械表面及其關節、齒牙處應光潔,無血漬、污漬、水垢等殘留物質和銹斑;功能完好,無損毀。
2、清洗質量不合格的,應重新處理;如有銹跡,應出銹,器械功能損毀或銹蝕嚴重,應及時維修或報廢。
3、應使用潤滑劑進行器械保養、不應使用石蠟油等非水溶性的產品作為潤滑劑。
七
包裝
1、器械與布類包分室包裝。
2、包裝者首先檢查包裝質量,在燈光下檢查準備是、好在清潔干燥的(紡織類)包布,無破損,方可使用。
3、包裝者再核對器械的種類、規格和數量,拆卸的器械應進行組裝。核對內容是否齊全。齊全才能包裝。
4、盆、碗等器皿單獨包裝。剪刀和血管鉗等軸類器械不應完全鎖扣。有蓋的器皿應開蓋,摞放的器皿間應用吸濕布、紗布或醫用吸水紙隔開;官腔類物品應盤繞放置,保持官腔通暢;精細器械、等采取保護措施。
5、菌物品包裝采用閉合式包裝方法,由2層包裝材料分2次包裝。密封式包裝如使用紙袋、紙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層單獨包裝器械。
6、包裝質量:器械包重量不宜超過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過5公斤。滅菌包體積不超過30cm X 30cm X 50cm。
7、包裝完后,每包外都應貼滅菌化學指示物。閉合式包裝使用專用膠帶,膠帶長度應與滅菌包體積、重量相適宜,松緊適度。封包應嚴密,保持閉合完好性。高度危險性物品滅菌包內還應放置包內化學指示物。植入材料包內除放置化學學指示卡外還另放置爬行卡一張。
8、所需滅菌物品包裝的標識應注明物品名稱、包裝者等內容。滅菌前注明滅菌批次、滅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標識應具有追溯性。
八
滅菌
1)、檢查滅菌前的準備、滅菌物品的裝載、滅菌操作、無菌物品卸載和滅菌效果是否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
2)、每批次確認滅菌過程合格,包外包內化學指示物合格。檢查無濕包現象及無無菌物品污染和破壞。以上都符合要求才視為質量合格。
九
儲存
1、滅菌后物品應分類、分架存放在無菌物品存放區。一次性使用無菌物品應除外包裝后,進入無菌物品存放區。
2、物品存放架或柜應距地面高度20~25cm,離墻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物品放置應固定位置,設置標識。接觸無菌物品前應洗手或手消毒。
4、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應干燥、包裝后專架存放。
5、滅菌物品儲存有效期:儲存無菌物品間室內環境溫度在<24℃、濕度<70℃。使用紡織品有效期宜為14d;未達到環境標準時,有效期宜為7d。醫用一次性紙袋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1個月;使用一次性醫用皺紋紙、醫用無紡布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個月;使用一次性紙塑袋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個月。硬質容器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個月。
十
無菌物品發放
1、發放者按要求著裝并洗手或手消毒,在按使用科室需要發放。
2、無菌物品發放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3、發放時應確認無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術器械應在生物檢測合格后,方可發放。
4、發放的無菌物品都應具有可追溯性。如沒有,不得發放。
5、一次性使用無菌物品的發放應記錄出庫日期、名稱、規格、數量、生產長家、生產批號、滅菌日期、失效日期等。過期物品不得發放。
6、運送無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應清潔處理,干燥存放。